/中文/
/中文/
/中文/
/中文/
/简体中文/
/中文/
/中文/
/中文/
/中文/
/中文/
软件Tags:
(2008年6月26日徐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8年7月24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1年12月31日徐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2022年1月14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徐州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规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指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有组织的群众监督。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监督、实事求是、依靠群众、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市)、区总工会,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总工会和镇(街道)、村(社区)工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产业(行业)工会、基层工会负责本产业(行业)、本单位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公安、司法、国资、商务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支持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区总工会与同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当联合建立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制度、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反馈制度、劳动者权益保障评价制度和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单位的记录、公示制度。
第七条 市、县(市)、区总工会,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总工会,镇(街道)、村(社区)、产业(行业)工会设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基层工会设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基层工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设立劳动法律监督员。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由工会聘任的劳动法律监督员组成,在同级工会领导和组织下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相关工作。
第八条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悉劳动法律、法规;
(二)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能够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经过县级以上总工会培训合格,取得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证。
第九条 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下列情况进行监督:
(一)执行国家有关劳动者平等就业和同工同酬规定的情况;
(二)执行国家有关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
(三)履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女职工权益保障集体协议的情况;
(四)执行工资支付形式和发放时间、加班工资、工资标准等有关劳动报酬规定的情况;
(五)执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防治以及危害处理规定的情况;
(七)执行劳动者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规定的情况;
(八)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和残疾职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情况;
(九)执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规定的情况;
(十)内部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的情况;
(十一)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十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应当协助、配合工会依法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工会应当对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应当及时向工会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可以向工会或者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举报和投诉。
第十一条 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工会应当登记受理,及时处理并反馈。
1:该下载地址为九点软件园本地下载地址,徐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下载包预览图如下:
2:下载包的正确包名:xzsghldfljdtl_9a9m.com.rar
3:九点小编推荐WPS下载方便大家阅读文件:http://www.9a9m.com/soft/2359.html